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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其实主子以前有三千死士的,最后只有我们105人愿意继续跟随他。”
李天阳靠在树干上看着远方回忆了起来。
煊王在京城里拥有绝对的地位和财富,在整个朝廷都重农轻商,歧视商人的时候,只有他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发展着自己的商业版图,传说他所拥有的财富堪比整个朝廷的国库,甚至还有人称他一人就顶的上数个国库的。
“权贵之人都会养一些死士,你可别以为死士是什么不好的职业,这可是一份很高级的职业,我也是来到这里之后才知道的。”
李天阳继续说道。
死士比普通奴婢的地位高很多,死士的主子不仅要给其一定的社会地位,甚至还要养其整个家族。
死士离开主子,可能什么都不是,而跟着一个像样的主子,就能拥有众多的权利和待遇,当然,这是把自己的生死权交给了主子的前提下。
“看来咱们以前看的电视剧都是表象啊,我以为死士都很惨呢。”
殷妙感慨道,果然任何事情都不能看其表面。
“惨什么,京城里有一个功夫了得的人做了一个权贵人家的死士,有天那户人家设宴,宴会上有美人抚琴,死士觉得美人的手长得好看,结果你猜怎么着?那户人家竟然把那美人的手给剁了送给了他。”
李天阳生怕殷妙不明白,便举了一个例子给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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