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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枪火 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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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但是出乎艾伦意料的是,这个人居然穿着防弹衣,虽然被子弹击中之后向后踉跄了一下,但是仍然挣扎着向着楼里开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躲在黑暗里的一个好处是可以方便地隐藏行迹,但是缺点也很明显,至少开枪时的枪口焰变得非常明显,而且因为就在对面,所以那个人完全不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寻找敌人的位置,他在中弹的瞬间立刻就找对了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程斌在那人举起冲锋枪的同时就又用一颗子弹打爆了他的脑袋,但是冲锋枪里仍然有子弹飞了出来,击中了客厅里的吊灯,破碎的灯饰从天花板上落了下来,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正门交给我。”程斌低声叫道,他把手枪插回到胸前枪袋里,顺手抄起步枪,艾伦则双手交握手枪,一步窜上楼梯。

        格洛瓦犹豫了一下,目光落在倒在门前的尸体身上,很明显这两个家伙身上有枪,而且他们已经不需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格洛瓦已经确认他们不是自己家里的保卫人员,除了衣着打扮不同之外,他也没有给他们装备冲锋枪,要知道那玩意可比自动步枪贵得多,射速也更快,不适合缺乏训练的人使用。

        用艾伦的说法,那些家伙会在几秒钟内打空弹匣,然后再花几分钟的时间装上新的,在这段时间里,他们已经死过好几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除了枪支不同以外,格洛瓦的护卫们也没有防弹衣。和他的保镖们比起来,显然他花在普通护卫身上的钱要少得多,毕竟地主家也没有余粮,而且大家的待遇都差不多以后,就会很容易出现一起混日子的结果。

        格洛瓦也许有的时候考虑问题比较简单,不过至少他很勇于行动,于是心里想着对方尸体上的武器,他就迈步向前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刚迈出两步,从程斌的身边经过的时候,他就被程斌一把拉住,然后听到程斌高声叫道:“手雷。”然后格洛瓦就感觉到一股极大的力量传来,拖着他向楼梯上跑去,速度快得让他完全没有跟不上脚步,只能被程斌拖着走,慌乱当中,他意识到自己脚上的拖鞋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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